财务管理
您所在位置:求职指南网 >> 财会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经济法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三(10)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三(10)

03-28 21:35:36| http://www.caiwu51.com |经济法|人气:803我要推荐此文给好友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三(10),本站还有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方面的资料。
正文:

54、 (1)甲公司与乙研究所签订协议,就该研究所的两项技术获得使用权,其一,乙研究所许可甲公司使用该所的S发明专利技术,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按约每年向乙研究所支付60万元使用费;其二,乙研究所将M技术秘密转让给甲公司,转让费40万元。双方还就该两项技术的使用范围、技术资料的提供与技术人员培训、技术秘密的保密义务等事项作出了具体约定,但对于专利许可的方式没有作出约定。

甲公司获得S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后,在乙研究所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很快掌握了该技术的应用,其利用S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投放市场后销路也不错。但后来甲公司发现还有另外厂家利用S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导致甲公司产品销路下滑。为此,甲公司找到乙研究所,被告知乙研究所还与A公司签订了S专利技术的许可使用合同。甲公司认为乙研究所违约,要求乙研究所赔偿其损失。

(2)甲公司获得乙研究所的M技术秘密后,发现乙研究所在半年后在未与其协商的情况下,将M技术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在该发明专利被公告后,甲公司认为既然乙研究所再次违约,擅自申请专利,该技术被公开后,已没有保密的必要,因此一方面停止向乙研究所支付剩余的使用费,另一方面也不再承担保密义务,进而将该技术的核心部分的解决方案提供给C大学。

(3)甲公司委托丙公司加工一批产品,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提供原材料,丙公司按照甲公司提供的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加工任务,待丙公司交付产品验收合格后,甲公司在10日内一次支付全部加工费。合同订立后,丙公司由于生产任务繁忙,于是将甲公司委托的加工任务交付给D公司完成。待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公司对该批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大部分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要求,拒绝接受该批产品,拒付货款,并要求丙公司赔偿材料费。此时,丙公司才如实告知甲公司该批产品是委托D公司加工完成的,应由D公司承担责任。

(4)甲公司从丁公司购进一台机床,货款总值500万元,双方约定由E运输公司负责运送,于7月31日前送达甲公司,丁公司派人负责安装、调试。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将该机床交给E运输公司。8月1日,E运输公司的运输车辆在途遭遇山洪暴发,泥石流阻止车辆前行,山上滚落的泥石砸毁机床。甲公司因未能如期接到机床,即要求丁公司承担责任,但丁公司称,其按照合同约定于7月25日就将运送机床及给了E运输公司,机床的毁损和自己没有关系,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购买机床的货款500万元。甲公司又找E运输公司赔偿其不能按期开工生产的损失,E公司称其运输途中遭遇不可抗力,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应当免除责任的情形,故也不承担责任。于是,甲公司将丁公司和E运输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丁公司所述属实,E运输公司在货物运送途中确实遭遇不可抗力,在正常情况下,该货物运输路程所需时间为一天。

(5)甲公司为购买该机床向F银行借款500万元,以价值300万元的厂房抵押给F银行,甲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其余的200万元及利息由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戊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了其担保范围。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F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房产,获得拍卖款260万元,就其余的没有得到清偿的贷款及利息,银行要求保证人戊公司承担,但戊公司认为其只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200万元及利息的保证责任,为此拒绝了F银行的请求。

根据以上事实,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研究所许可A公司使用S专利技术是否对甲公司构成违约?请说明理由。S专利技术属于哪一种发明专利?如果B公司在未经乙研究所许可的情况下,使用S专利技术生产产品,是否构成对乙研究所的专利侵权行为?乙研究所如起诉B公司,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2)乙研究所未与甲公司协商独自将M技术秘密申请专利的行为是否违约?甲公司对乙研究所停止支付使用费,并将M技术提供给C大学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3)谁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擅自将该批生产任务交付给D公司完成,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如果丙公司如期完成加工任务,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验收并支付加工费,则丙公司可采取什么措施?

(4)机床毁损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5)保证人戊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标准答案:

【答案】(1)乙研究所许可A公司使用S专利技术的行为对甲公司并不构成违约。因为双方在专利许可合同中没有约定实施许可的方式,应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所以乙研究所作为许可人,除了许可甲公司实施该专利外,还可在相同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S专利技术应当属于方法发明,如果乙研究所起诉B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被告一方,即B公司。

【答案】(2)乙研究所未与甲公司协商独自将M技术秘密申请专利的行为不是违约行为。因为双方订立的该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没有就乙研究所将该技术秘密申请专利的行为加以限制,因此,作为该技术秘密的让与人乙研究所可以申请专利。甲公司对乙研究所停止支付使用费,并将M技术提供给C大学的行为,构成对乙研究所的违约。虽然乙研究所将M技术秘密申请专利,该技术被公开,但是该技术仍然属于乙研究所所有,因此,甲公司使用该技术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并且甲公司对该技术只享有使用权,无权在未经该技术所有人乙研究所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让。所以,甲公司应停止违约行为,向研究所支付使用费。

【答案】(3)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根据上述规定,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擅自将该批生产任务交付给D公司完成,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丙公司如期完成加工任务,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验收并支付加工费的,丙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权。

【答案】(4)机床毁损的责任应当由E运输公司承担。第一,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该机床交付给E运输公司后,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该机床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即转移至买受人甲公司,因此出卖人丁公司不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第二,E运输公司虽然遭遇山洪暴发的不可抗力,但该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此E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该责任。

【答案】(5)保证人戊公司的说法是正确的。《物权法》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本案中保证人戊公司与债权人就担保的范围已经做出明确约定,因此,其只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觉得《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三(10)》不错,可以推荐给好友哦。


文章关键字:注册会计师考试 - 注册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 - 经济法,zckjs2   

与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三(10) 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