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您所在位置:求职指南网 >> 财会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经济法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四(9)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四(9)

03-28 21:35:36| http://www.caiwu51.com |经济法|人气:176我要推荐此文给好友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四(9),本站还有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方面的资料。
正文:

53、 2006年9月1日,A公司与B企业签订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委托B企业为其加工一批配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A公司提供主要材料,B企业提供辅助材料;合同签订后,A公司向B企业预付5万元辅助材料费;B企业于12月10日前向A公司交货,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A公司向B企业支付30万元加工费。

9月2日,A公司向B企业开出5万元的商业汇票,B企业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票据背书面注明“不得转让”字样。C公司收到票据后又背书转让给D公司,金额变成50万元。D公司背书转让给E公司时,将“背书人签字”与“被背人名称”两栏的内容填倒了,E公司未注意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F公司,而且没有注明背书日期。F公司背书转让给G公司,G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支付。

10月20日,B企业有确切证据证明A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停止为其生产配件。B企业与A公司交涉,要求A公司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11月10日,A公司向B企业提供了相应担保,B企业恢复加工。11月30日,A公司由于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需要该批配件,于是通知B企业解除合同,由此给B企业造成一定损失。

问题:

(1)银行拒绝付款是否正确?为什么?

(2)银行拒绝付款后,G公司可采用哪些方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3)票据金额由5万元变成50万元,属于什么行为?C应承担的票据责任是多少?

(4)若G公司向B公司行使追索权,B公司可否拒绝承担责任?为什么?

(5)若G公司向F公司行使追索权,F公司可否以前手没有注明背书日期拒绝承担责任?为什么?

(6)若A公司以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拒绝付款,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7)B企业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8)A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B企业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标准答案:

(1)[答案]银行拒绝付款正确。根据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付款时应当尽审查义务,包括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如果背书不连续的,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否则付款人得自行承担责任。D公司背书转让时,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名称两项位置错误,导致背书不连续,故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

(2)[答案]银行拒绝付款后,G公司可以取得拒绝付款证明,3日内向其前手发出追索通知,行使追索权。

(3)答案]属于票据变造行为,C公司为变造人,应对其所变造的文义负责,即对50万元负责。

(4)[答案] B公司可以拒绝承担责任。因为B公司作为背书人注明“禁止背书”,如其后手背书转让,B公司对其直接被背人C公司以外的其他一切后手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5)[答案]不可以。因为背书日期为相对应记载事项,记录如否,不影响背书效力,只要背书人签章,背书人名称两项绝对记载事项齐全,背书有效。

(6)[答案]A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合同是票据的基础关系,合同是否解除不影响票据关系。

(7)[答案] B企业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8)[答案] A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B企业的损失由A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觉得《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四(9)》不错,可以推荐给好友哦。


文章关键字:注册会计师考试 - 注册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 - 经济法,zckjs2   

与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四(9) 相关的文章